菜場攤位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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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場攤位轉讓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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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場攤位怎麼退

已簽訂攤位租賃合同的,無論什麼原因想撤攤均屬於提前解除合同,請參考合同內關於解除合同的相關條款。
我國合同法第97條作了明確規定,該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的情況和合同的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它補求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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