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樓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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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樓出租合同

單元樓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小區號樓號層出租給乙方供居住使用。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均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乙方所租房屋只供自己居住,不得進行轉租,或進行其他用途。

六、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用水、用電不當,致使房屋附屬物品發生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租賃到期,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租金相同的條件下,甲方應優先租給乙方。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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