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席出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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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席出租協議

坐席出租協議

第一章總則

北京XXX有限公司(一下簡稱“甲方”)與XXX(一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在充分協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平台,建設呼叫中心事宜簽訂本協議。該協議條款均系雙方共同商定,甲方租給乙方呼叫中心平台,並按乙方要求實現電話功能。

呼叫中心是一種新型呼叫中心提供方式,包括了產品提供、平台維護和資源整合三大部分,是運用先進的通信和計算機技術,集中構建高品質和高處理能力的呼叫中心繫統,通過遠程座席功能,將座席分配給不同企業來使用,並負責系統的運行與維護。

使用的企業不用購買任何軟件、硬件,只需採用租賃的方式,就可以根據需要建立起自己的呼叫中心。

呼叫中心坐席租賃服務為您開拓市場,發展客户提供配套服務,為您開源的同時也能做到節流。

呼叫中心坐席是指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繫統核心設備功能及坐席,如:場地、計算機、耳麥、接入INTERNET條件、網絡設備等設施均由甲方提供。呼叫坐席租賃服務內容:

1、舒適的寫字樓知名的辦公地址

2、可供客户選擇的辦公空間和坐席席數

3、前台祕書服務,配備齊全的傳真、掃描、複印、打印設備;代接電話、傳真、複印、收發包裹,提供可容納3~10人的會客室供您接待客户按照您的要求做好客户接待

4、提供寬帶上網並有專業人士負責網絡定期維護、資料備份

5、前台客户引導——正規、氣派的前台,為您提供客户指引和接待服務6、客户突擊上門,您也不用擔心——上千平米的現場辦公室現代而氣派,經驗豐富的專業前台幫您從容應對“突發奇想”上門考察的客户

7、可依託人工坐席開展產品售前、售中、售後服務,例如投訴受理、用户回訪、數據核實、會議邀請、電話營銷、渠道管理、市場調研、電話預約、業務拓展、技術支持、交叉營銷、企業顧問、電子商務、客户關懷、訂單預訂、疑難解答等多項服務

第二章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所支付的業務租金提供相應的坐席資源。

第二條甲方有權在乙方超過約定時間15日內未支付業務租金時暫時停止提供服務,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負責對呼叫中心繫統的維護和修正,以及對呼叫中心繫統的日常維護。

第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24小時的坐席開放。

第五條甲方每月有兩天時間對系統進行維護。

第六條電話費單算,押一付一。

第七條2000元/坐席。

第八條應提前一個月進行協議續簽。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同意租用甲方的提供的呼叫中心設備及功能,並保證按協議約定的繳費時間和方式足額繳納各項費用,若因延期或欠費造成的系統服務中斷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條乙方保證所租用的甲方的呼叫中心坐席僅供以開展日常業務使用,不用於其它用途,不得開展疏通和轉接非法話務。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給第三方,如轉給第三方是必須提前告知甲方並取得同意後方可轉讓。

第三條乙方僅具有坐席軟件的使用權,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對甲方的軟件進行破解、更改、複製、傳播。

第四條乙方應保證自身終端設備(包括不限於話務耳機、電腦、路由器)所採用的網絡接入方式的穩定性,如因甲方坐席終端系統等自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呼叫中心功能而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VPN帳號、密碼和坐席軟件的帳號及密碼,以及通過坐席軟件操作和生成數據資料,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引發的數據外泄、丟失、誤刪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章協議標的

第一條省級坐席資源,地級坐席資源,縣(市)/區級坐席資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減)

第四章租用情況和資費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呼叫中心坐席及配套的功能,乙方對所選擇的服務內容和功能應自行獨立運作。

第二條本協議有效期內,如遇國家資費調整,雙方另行協商。在雙方達成新協議之前,按本協議實際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服務質量

第一條在本協議期內,乙方若提出坐席功能的個性化使用需求,每次的修改費用由甲方視實際情況需要考慮是否收費用。

第六章賬務結算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和支付。

第二條結算週期:以月為付費週期,在系統開通前三個工作日內應足額繳納費用。

第三條結算支付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轉賬的方式支付費用。

第四條在現有電路、網絡條件下增加或減少的坐席,應當提前五日內申請開通坐席業務,乙方按照每月應付坐席費用足額補齊。

第五條在當月20日之前(含20日)退租坐席,乙方按照每月應付電路和坐席租費的70%向甲方付費,在當月20日之後退租坐席的,乙方繳納全月費用。

第七章不可抗力

第一條不可抗力是指不可控制、不可預見、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1)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雷擊、火災等);

(2)戰爭或準戰爭狀態、恐怖活動、戒嚴、騷亂等。

第三條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十日內,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可不予承擔其遭受不可抗力影響,並有權要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在不可抗力期間,乙方不產生任何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後的合理期限內,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第一條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坐席障礙又不能按規定時間內恢復的,則甲方應減收乙方實際發生故障時間所應付的租金(即實際故障天數X月租費用/30天,尾數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實際故障時間超過十五天的,免收當月月租金。甲方在資源滿足的情況下,沒有按時開通乙方所申請的坐席,每超過一天,甲方應按乙方所交月租金的5‰向乙方繳納違約金。

乙方違約責任

第一條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如期支付相關費用,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條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服務中斷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未經甲方授權,乙方對甲方的用户端設備私自操作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造成甲方設備丟失、損壞的,由乙方按照設備廠家報價賠償。

其它事項

第一條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對方的其他損失和對方與第三方的糾紛不存在任何責任。

第二條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與對方協商而中斷協議的,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協議規定的全部費用的2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九章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一條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後應簽署變更或終止協議。由於終止協議帶來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甲方在以下條件下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提前五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本協議相關條款支付違約金:

2.1乙方未得到甲方的許可,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轉給第三方;

2.2乙方未得到甲方的許可,將本協議涉及的坐席平台用於協議規定以外的用途;

2.3乙方利用本協議涉及的坐席業務從事違法活動。

第三條如本協議遇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發生重大變化和不可抗拒因素髮生,使協議無法進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共同協商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十章有效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或終止協議,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署變更或終止協議書,由於終止協議帶來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章其它事項

第一條本協議涉及企業機密,甲乙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協議的內容,和與對方業務有關的資料及信息,由泄密而引起的損失由些祕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簽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第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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