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過錯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醫療損害責任過錯鑑定

如今,醫療事故已成為我國難以迴避的問題,對此患者若想要獲得賠償則需要確認醫院對醫療事故所造成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劃分主要是分為四種責任程度,分別是完全責任和主要責任,亦或是次要和輕微責任等。需要經過鑑定之後,才能確認應該對醫療事故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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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醫造成患者損害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和醫療過錯釋法鑑定嗎

專業處理建議:(1)為保證鑑定公平公正,【切記不要選擇醫學會做醫療事故鑑定或其他形式的鑑定】;(2)為防止醫院篡改、偽造、銷燬病歷,應儘快自行或委託律師到醫院複印客觀病歷(如入出院記錄、體温單、長期和臨時醫囑單、化驗單或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並封存主觀病歷(如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3)訴訟有風險,能否勝訴取決於律師能力而非案件事實本身,建議委託醫療律師代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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