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後傷殘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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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後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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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是起訴後做還是做完鑑定 再起訴

你好 一般是做完鑑定起訴 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範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你們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賠償您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二次手術費、 鑑定費、車輛損失費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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