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賠付時間超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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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賠付時間超出期限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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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的時間期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根據以上的這些信息,大家知道了對是否工傷鑑定會被廠裏收買嗎的這個疑問有一定的瞭解。工傷鑑定的機構是會有相關的法律監督的,若是作假,會收到法律上的懲罰,所以一般是不會作假的。工傷鑑定的期限也是根據不同的情況做處理。工傷鑑定的前提是存在勞動關係。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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