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交通事故鑑定傷殘標準2021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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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交通事故鑑定傷殘標準2021規定是什麼?

一、江蘇交通事故鑑定傷殘標準賠償規定是什麼?

江蘇交通事故鑑定傷殘標準賠償規定如下所述:

1、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2、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

3、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週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2)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喪失勞動能力)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被撫養人在60-74週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被撫養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4)被撫養人在75週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二、傷殘補助金具體金額是多少?

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鎮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9462元;

3、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參照該標準適用);

4、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6567元。

職工年平均工資和江蘇省分細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表,待統計局數據公佈後再做通報。

江蘇在我們國家經濟相對來説是比較發達的,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在進行鑑定完畢之後需要進行賠償,賠償的具體標準應當是按照不同的比例來進行的,如果説是一級的傷殘在最終的計算金額乘以100%就可以了。如果是10級傷殘是乘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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