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2021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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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2021是怎樣的?

一、甘肅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甘肅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規定傷殘可以獲得賠償金,但是補償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受害者即使傷殘可以安心的養傷,並且不會由於其受傷,使得家庭的收入水平降低,故而,肇事者與受害者的身份也與賠償金額是直接掛鈎的。

二、具體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鑑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三、三級傷殘標準

(一)、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嚴重外傷性癲癇,藥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侷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週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雙側嚴重面癱,難以恢復;

4、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5、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6、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

2、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盲目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

3、雙眼盲目4級以上;

4、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

5、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脱落24枚以上;

6、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

7、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三)、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2、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嚥功能。

(五)、胸部損傷致:

1、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廓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級伴器質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

2、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七)、盆部損傷致:

1、女性雙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2、大便和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八)、會陰部損傷致雙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九)、肢體損傷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另一肢喪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另一肢完全喪失功能;

4、一肢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喪失功能50%以上。

(十)、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無辜的人受傷或者是殘疾的情形是十分的常見的,對於職員個人來説,可能並不瞭解賠償數額,故此會擔心其他的主體,並不會支付其全部的賠償金,所以,當地的司法機關,也根據甘肅省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傷殘賠償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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