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報摔傷社保能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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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報摔傷社保能報嗎?

車禍報摔傷社保能報嗎?

不能按照社保報銷,交通事故受傷後説成摔傷來取得醫保報銷的,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構成詐騙;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就屬於詐騙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交強險賠償的損失,由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對於標的車及標的車上人,標的車駕駛員的賠償由車損險,車上人員和駕駛員座位險進行賠償。

二、構成車禍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以上就是車禍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的報銷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應當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和認定,如果當事人以社保的程序來報銷顯然是構成了詐騙行為,具體情況下是需要按照詐騙來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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