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股骨頸骨折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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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股骨頸骨折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一、交通事故股骨頸骨折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三十天,根據司法部《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另外,申請鑑定的時間,需要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三個月且傷者已經出院.

二、交通事故後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後,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後進行鑑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鑑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後,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後的情況。

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其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採納。

三、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

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股骨和脛骨都骨折的話,可以被評上傷殘級別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一些,但是,整個傷殘鑑定的過程是非常的嚴肅的,所以受害者不要覺得今天遞交了傷殘鑑定申請書,過個兩三天就能拿到鑑定結論了,結果出來後會第一時間通知委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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