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逃逸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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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逃逸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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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對方無保險怎麼理賠

無保險的就只能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進行理賠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後,一般是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找肇事者賠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自己承擔的醫療費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但有兩種情況可以找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1、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2、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責任,因自己過錯產生傷害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屬於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情形,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醫療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衞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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