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人傷無責賠付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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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強險人傷無責賠付規定是什麼?

交強險人傷無責賠付規定是什麼?

無責賠付,就是交強險強制性的優越性,當事人在事故中無責的情況下從自己所投保的交強險無責賠償限額內強制承擔保險賠償的行為,由有責方的交強險代賠,目的是交通強制保險要保證第三者的最大利益。所以有一個無責代賠,前提是雙方必須都有購買交強險。所以無責賠付並不存在爭議。

二、交強險無責賠付的限額是多少?

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交強險無責賠付的情形有:

1、兩輛機動車互碰,兩車均有責雙方機動車交強險均在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按實際損失承擔對方機動車的損害賠償責任。

2、兩輛機動車互碰,一方全責、一方無責無責方機動車交強險在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承擔全責方機動車的損害賠償責任,全責方機動車交強險在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承擔無責方機動車的損害賠償責任。無責方車輛對全責方車輛損失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由全責方在本方交強險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項下代賠。

3、多輛機動車互碰,部分有責(含全責)、部分無責;一方全責,多方無責所有無責方視為一個整體,在各自交強險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對全責方車輛損失按平均分攤的方式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全責方對各無責方在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無責方之間不互相賠償。無責方車輛對全責方車輛損失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由全責方在本方交強險相應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內代賠。

無責賠償雖名為“無責”,但並不是無條件賠償。無責賠償應當考慮一個最基本的要素:無責機動車是否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係。無論是人身損害還是財產損失,無責方機動車均應與受害人所乘坐車輛或財產損失車輛發生碰撞或接觸,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或損壞財物實際產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説的“碰撞”賠償原則。因此,交強險無責賠償是以損害結果與無責車輛存在一定因果關係為前提。

在當代的社會,交強險是我們國家法律當中強制性規定必須要購買的一項保險,同時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一些當交強險被保險人沒有責任的情況之下,無責任死亡賠償金的最高限額是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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