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員在在異地違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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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人員在在異地違章怎麼辦?

駕駛人員在在異地違章怎麼辦?

駕駛人員在在異地違章的處理方式有:

1、本人去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罰,因各地的處罰方式不同,請注意要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或複印件前往。這種處理方法是最常見的處理辦法,其弊端是手續繁瑣、過程複雜。

2、通過異地朋友代辦,如果違章當地有朋友的話,可以直接把違章通知單、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或複印件遞送給你的朋友,請朋友代辦。

3、通過一些開展了異地違章代辦的車友俱樂部或其他相關經營機構辦理,這些代辦機構一般會收取一定的費用,代辦前要與車友俱樂部或經營機構簽訂相關協議,以免事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4、通過郵政代繳違章罰款的業務。開展郵政代繳異地交通違章罰款業務後,將使車主可以足不出户就能辦理異地交通違章罰款的繳納,為車主節省了時間和成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交通違章的處罰標準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車輛異地違章的處理也是需要根據交警部門的有關規定來辦理的,只要機動車存在違章,交警部門就要根據行政職能要對機動車違章的行為進行處理,但在辦理異地違章的處理時,相對本地違章是有一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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