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什麼?
一、逃逸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什麼?
1、交通肇事逃逸認定八種情形如下: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般判多久
1、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如果是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次要責任或者因為意外事故發生交通事故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3、雖然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但是因為行為人為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或者未達刑事責任年齡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交通肇事在當代的中國是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比如説根據《刑法》第133條當中明確規定,違反交通運輸法律規範,因而發生重大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死亡的,將會構成交通肇事罪,此時將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而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將會按照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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