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拘役六個月可以減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一、醉酒拘役六個月可以減輕嗎?

醉酒拘役六個月可以減輕嗎?

不可以,已經判刑的,不能減輕處罰。因為判決不能隨便改。如不服判決可以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不上訴的,在以後服刑中表現較好、符合減刑條件的可以減刑。

酒精含量超過80就是醉駕,要判刑的,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醉駕如何處罰的?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司機醉酒駕駛怎麼處罰?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4、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被拘役6個月是不能減輕處罰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否出現交通事故,處罰標準是不一樣的,如果沒有出現交通事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司機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約束司機到酒醒就行。如果出現了交通事故,該司機終身不得考取駕駛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