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試用期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9W

一、勞動合同法試用期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試用期內並不需要支付違約金,因為試用期是屬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工作試用情況,在這期間可以對雙方進行了解,後期可以根據考察決定是否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試用期在公司沒有支付教育經費的情況下是不算毀約的,只要遞交辭職報告單即可。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已經支付的培訓費,那麼勞動者辭職是屬於違約的,需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金額不可以高於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違約金條款只適用於兩者情況:

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在適用違約金條款時,立法還作了特別限制,如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除了這兩者情形之外,勞動合同法特別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對違約金條款的限制是國家立法對勞動合同關係中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預,充分體現了勞動法的社會法特性,有利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保護。

二、勞動合同違約金怎麼計算

首先,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單位為勞動者辦户口、提供住房、車輛等特殊福利,並因此設定服務期及違約金的做法,將不再得到法律的認可。

此外,《勞動合同法》對違約金的“上限”也作出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只要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支付培訓費或者是教育費的時候,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不進行支付,如果用人單位一直在騷擾,那麼勞動者可以去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來維權。

需要注意的是,和其他的合同不同的是,勞動合同中只有兩項內容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第一種是競業限制,第二種是服務期的約定,如果是超出這兩項內容的限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此時該約定違約金的條款是無效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