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傷治療費用不給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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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傷一方可由以下幾個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通肇事致傷治療費用不給如何處理?

1、肇事者不願意支付醫藥費,受害一方可以在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支付。

2、找事故處理的公安,請他們幫助聯繫對方索要。

3、如果公安把對方的車輛扣留了,可以在肇事一方給公安的提車的保證金中提取看病。

4、肇事車已經購買交強險。可以要求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墊付。

5、自己先墊付醫藥費,不然耽誤救治時間就不好了。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通過這種渠道解決。

到法院起訴後,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對方的財產,主張侵權賠償。申請執行公民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過期後不予受理。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司機如果不配合支付醫藥費的情況下,受傷一方應及時自行墊付治療費用,若治療費用緊張的可以和公安聯繫,必要的時候,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此來主張相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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