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賠償醫藥費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交通事故不賠償醫藥費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不賠償醫藥費怎麼辦

起訴處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對方無保險的,由對方負責賠償損失,如果對方不賠付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車禍發生後,由交警判定責任,然後按責任比例賠付。具體應該賠償以下項目: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致殘賠償項目和標準: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遭受精神損害項目和標準: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ο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二、車禍醫療費怎樣索賠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傷者需要到醫療機構治療,因此產生了醫療費用。醫療費主要用於個人,是指個人身體遭受損害後所接受的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必須的費用。主要包括:掛號費、醫藥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住院費、代用器官費及內固定器材費、再次手術費等,一般來説其中醫藥費所佔比例最大,其數額也最高。

醫療費用的計算,根據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確定醫療費用的一般原則是依據醫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憑證。但是在世間中,我們經常會碰到如下一些情況:

1、如當事人在黑診所或黑藥點治療,缺乏合法的收費憑證,只有經手人的收條,這些證據就不具有足夠的證明力。法院很有可能以證據不能證明醫療費用為由駁回醫療費的請求。

2、收費收據的項目和處方的一致性以及病情診斷和處方的一致性。前者是指醫療費的開支應當符合醫生提出的診療方案,而不是患者自行決定如何買藥或者是否住院。後者是指醫院的診斷方案和病人本身的病情相符合,而不能是輕病重看,治療方案明顯超過了一般的醫療常識,比如只是輕微傷,但醫院的診療方案卻包含了長期住院、多次昂貴器材的診斷等等,導致費用高昂,這些醫療費用請求都可能會被法院駁回。

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可以選擇協商處理或者是報警處理報警處理以後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有人員受傷需要做傷情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的等級以及雙方責任的大小要求相應的賠償。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可以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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