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顱腦損傷為幾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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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顱腦損傷為幾級傷殘?

一、交通事故顱腦損傷為幾級傷殘?

一般屬於九級傷殘,司法鑑定由專業的司法醫務人員根據您的傷情和恢復情況作出判斷,這方面與律師相關的比較少,還是需要聽從專業人的意見。顱腦損傷是一種常見外傷,可單獨存在,也可與其他損傷複合存在。其分類根據顱腦解剖部位分為頭皮損傷、顱骨損傷與腦損傷,三者可合併存在。頭皮損傷包括頭皮血腫、頭皮裂傷、頭皮撕脱傷。顱骨骨折包括顱蓋骨線狀骨折、顱底骨折、凹陷性骨折。腦損傷包括腦震盪、瀰漫性軸索損傷、腦挫裂傷、腦幹損傷。按損傷發生的時間和類型又可分為原發性顱腦損傷和繼發性顱腦損傷。按顱腔內容物是否與外界交通分為閉合性顱腦損傷和開放性顱腦損傷。根據傷情程度又可分為輕、中、重、特重四型。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流程是怎樣的?

(一)檢驗、鑑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三)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四) 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五)評定書。 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六)不同的鑑定機構對同一鑑定對象出具多份鑑定結論,若各鑑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鑑定資格時,應依據鑑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採信高一級別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如果造成受害方傷殘,那麼是可以對傷殘進行鑑定的,一般不同的傷殘情形所存在的鑑定等級就會不一樣,如果對等級的鑑定有任何的異議,那麼是可以要求重新鑑定,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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