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有人傷多久開具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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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有人傷多久開具事故認定書?

交通有人傷多久開具事故認定書?

一般來説,事故比較輕微的,責任比較明確的,也就是交警到現場一看就能判別是誰的責任,這樣的適合走簡易程序的事故責任認定,有些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雙方到交警隊,交警告知雙方有哪些違法行為,然後就出具簡易程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雙方簽字就完事了。

有人員受傷的,要出具正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會扣押雙方車輛,有些還需要對車輛進行鑑定,像車速,碰撞痕跡,剎車等,這樣的一般是10個工作日,情況特殊的,可以再延長10個工作日。

這樣算下來,最長時間的話,也就是30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個工作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一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圖片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圖片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確定交通事故的雙方由誰來進行承擔相關責任的一份證明書是由交警部門來進行調查取證,然後再來出具的,一般來説,交警部門準確的進行相關的調查取證大致需要20天的時間。但是如果涉及到案情較大或者是設施車輛較為複雜的話,一般是要延後十天,所以最遲在30天之內能夠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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