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裏需要寫金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裏需要寫金額嗎?

一、交通事故調解書協議書裏需要寫金額嗎 

在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如果雙方可以就這一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以及有關的損傷可以進行協商的話,這樣是可以將問題進行很快地解決的,裏面如果涉及到賠償的問題,那麼在調解協議當中,最好還是寫明金額,這樣可以避免之後的一些糾紛。

二、交通事故調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事故經過的敍述要簡要明瞭,線索清晰,事故的後果要書寫明確,對人員的死、傷、財產的損毀表述要客觀、準確。

事故責任認定要科學、合理,認定的依據與認定責任要因果相關,互為關聯,嚴密無間,順理成章。

協議內容要條理清晰,易於履行;款額用漢字大寫數碼,償付款額涉及兩個以上項目的要寫明合計數額。用語貴在精要恰切,不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

調解中,如調解參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未規定的賠償項目和要求,則不予調解。上述賠償項目應按照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結算費用;賠償的標準則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的事故責任情況,確定承擔損害後果費用的全部或一定比例。協議事項必須逐項分條具體敍述,數額要大寫。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辦案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調解書一式數份,一份存入事故案卷,另幾份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三、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期限 

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

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

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