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責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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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責怎麼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對事故責任加以認定,根據專業評估報告決定肇事者應該向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一方賠付多少金額。如一方對結果不服可以要求進一步訴訟。那麼如果交通事故同責怎麼處理呢?本站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如何處理

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雙方對事故責任沒有爭議,雙方負同等責任的情況下,可採取如下程序:

(一)責任方分別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要求保險公司現場定損,賠償方式為自賠;

(二)保險公司現場勘驗定損後,110報警去所屬交通隊;

(三)由交通隊出具簡易程序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憑事故認定書和保險公司的勘驗定損單據自己修車,自己理賠;

注:若保險公司建議直接去快速中心處理的,可選擇第一處理方式。

二、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

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應當主張、行使自己權利的時間期限,未能在訴訟時效內主張行使權利的,該權利將得不到法律的強制保護。

如果選擇訴訟作為自己的索賠途徑,首先需要注意的問題就是起訴不可超過訴訟時效。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應當主張、行使自己權利的時間期限,未能在訴訟時效內主張行使權利的,該權利將得不到法律的強制保護。換句話説,超過訴訟時效主張權利的,將會喪失勝訴權,法院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但是如果對方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法律亦不禁止,只是不再給予該權利強制保護,不能申請強制執行。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督促當事人儘快行使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雖會受理,但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上所述,針對“交通事故同責怎麼處理”這個問題,首先要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判斷是否存在同責情況,如果損失金額在2000元以下,建議通過車輛交強險自行解決理賠。如果對認定書結果不服,可以進一步提起訴訟,注意事項如上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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