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調解程序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交通事故的調解程序是怎樣的

1、責任認定:鑑於事情已經過去了三個月,交警隊應該在現場或後來已經下發了責任認定書給雙方,而且雙方均未在有效期限內提出異議。

2、賠償調解:你應該帶齊行車證、駕駛證、保險單、修理發票、拖車發票等等相關的費用發票,對方也需帶齊這些相關證明。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第七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各方當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後,審核下列事項:(一)申請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主體資格;(二)申請書是否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並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申請人資格不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當事人予以變更。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説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並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