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託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8W

發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託嗎?

一、發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託嗎?

無論是對於受害者還是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於意外造成,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會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一般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認倒黴,有的受害者能獲得一點賠償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權益,因此還會錯過了訴訟時效,留下後遺症終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卻成了他人的自動提款機,由於企圖隱瞞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斷勒索,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拖了數年未能解決。

因此,對於交通事故律師而言,能夠迅速合理合法地處理好交通事故賠償事宜,無論對受害方還是肇事方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對於原告來説,律師費是可以作為一個賠償項目向被告主張的,因此,花錢請律師還是“值得”的。

二、當事人能計算賠償清單,要不要委託律師?

法律職業的專業性非常強,並非個人幾個小時或者幾天所能學習成功的。一個案子的處理實際上遠不在於賠償清單的製作,或者瞭解大致的賠償數額。案件處理的核心在於三點:

第一,根據個案基本情況制定得當的訴訟方案,其後在調查中進行調整。案無大小,訴訟方案最重要。這是案件處理的行動綱領。

第二,尋求合適、恰當、具有證明力的證據,並把這些證據進行組合,這是案件處理最核心的環節。一切賠償項目的計算均以此為依據。

第三,根據經驗,運用談判和庭審能力,實現訴訟目標。這是在處理大量案件的基礎上才能具備的。

其實,當事人最關心的賠償款計算問題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是最微不足道的。瞭解標準和參考數字,很多人都能計算出大致數字來,即便這些數字可能遺漏了重要項目。

但是能制定訴訟方案、瞭解舉證規則,並可以把法律規定與實踐結合起來給當事人提供有償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士只有律師。當事人委託律師所能得到絕非一個賠償清單的價值,而是清單背後凝聚的智慧成果。這些成果才是當事人得到賠償款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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