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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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並不是發生在機動車之間或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事故,就都稱為交通事故。從法律的規定中來看,有一些可能不屬於交通事故。那到底不屬於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進行具體解答。

一、不屬於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運行時引起或所發生的死人、傷人或物件損失的事故。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中有各類汽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等,是用發動機或電動馬達驅動的車輛。非機動車中有畜力車和自行車等。道路是指公路、街道、衚衕、里巷、廣場、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地方。其中供車輛行駛的為車行道,供人通行的為人行道。與道路成為一體的橋樑、隧道、輪渡設施以及作業道路用的電梯等通統包括“道路”中,作為道路附屬設施。

根據交通事故的定義,下列情況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1)各種軍用車輛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雖是在道路上但已斷絕交通時)演習中所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軍用車輛之間的碰撞事件。

(2)農機車輛在田野或場院作業中,或在往返作業區的途中軋死、軋傷本單位參加勞動的人員。

(3)汽車和機械專用車輛在施工現場或廠礦、企業內部所發生的事故。

(4)參加體育競賽的車輛在體育場地所發生的事故。

(5)雖是道路或廣場但臨時作為集體遊行場所、文化娛樂場所而發生的擠傷人、踩死踩傷人的事故。

(6)利用交通自殺或製造撞車事件。

(7)在機關、企業內部,在交通管理部門沒有業務進行管理的情況下所發生的車輛壓死壓傷人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有幾種情況

從交通事故的對象來分,可分為車輛間事故、車輛對行人的事故、車輛對自行車的事故、車輛單獨事故、車輛與固定物的碰撞事故以及鐵路道口事故等。車輛間事故即車輛與車輛碰撞的事故,包括正面碰撞型、追趕碰撞型、側面碰撞型以及接觸性碰撞型等。車輛對行人的事故包括車輛在車行道、人行道壓死、撞傷行人的事故,也包括車輛闖出路外所發生的壓死撞傷人的事故。車輛對自行車的事故包括機動車輛在機動車行車道和自行車道壓死、撞傷騎自行車人的事故。車輛單獨事故包括翻車事故以及墜入橋下或江河的事故。車輛與固定物碰撞事故是指車輛與道路上的作業結構物、路肩上的燈杆、交通標誌杆、廣告牌杆、建築物以及路旁的樹木等相撞的事故。鐵路道口事故是指車輛或行人在鐵路道口被火車撞死、撞傷的事故。

違反交通規則的對象來分,可分為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事故和行人事故三種。機動車事故是指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包括機動車單獨、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摩托車、機動車與自行車、機動車與行人以及機動車與火車等六種情況。

非機動車事故主要是指自行車事故,是指騎自行車人過失或違反交通規則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包括自行車單獨、自行車與機動車、自行車與自行車、自行車與其它非機動車、自行車與行人以及自行車或其它非機動車與火車等七種情況。

行人事故是指由於行人過失或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包括在行人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壓死或撞死行人的事故,也包括火車在鐵路道口撞死撞傷人的事故。

三、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關於不屬於交通事故的情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若不能認定為交通事故,那麼肯定就不能按照相關的交通事故規定進行處理。具體來説,交通事故分為幾種情況?上文中也是做出介紹,要是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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