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傷交通要不要墊付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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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傷交通要不要墊付醫藥費?

人傷交通要不要墊付醫藥費?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該及時搶救。不得以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逃賠償。也就是説墊付由機構承擔,在這裏沒有必要自己先行墊付。尤其是對撞人事故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此時,如果當事人出於歉意想為傷者先行墊付醫藥費也要切記保留書面材料、正規單據收據、做好錄音錄像等相關證據。

二、交通事故醫療費費用包括哪些?

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於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醫療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顯而易見的後果,體現了對受害人身體權和健康權等基本人身權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應當予以賠償。

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什麼?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有人受傷很正常,處理人傷事故有嚴格的程序,作為肇事方應該配合醫院對傷者的治療,是否需要墊付完全看個人,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墊付。一般來説不用墊付醫療費,因為一旦墊付,如果沒有保管好相關憑證,之後發生糾紛的可能性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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