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 死亡 交強險怎麼賠償?有什麼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7K

現在開車的朋友是越來越多,再加上有的人不按照交通規則行使,事故發生的概率也隨之增加,我們經常聽到車禍的事情,很多人都買了保險,出了車禍符合保險公司規定,會得到賠償。那麼肇事 死亡 交強險怎麼賠償呢?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出這些問題,供大家學習。

肇事 死亡 交強險怎麼賠償?有什麼規定?

1、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方法

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 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説”,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賠償標準訂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普遍的以户籍為準,城鎮户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户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來賠償,應該説有問題,但這是規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採取的是“繼承喪失説”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沒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户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户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户籍的人並無什麼不同,因此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賠償原則

第30條規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標準。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不一致的計算方法,受害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賠償,儘可能的給受害人多賠償一些。

4、實際賠償的金額的確定以及一次性賠償原則

第31條規定的是實際賠償的金額的確定以及一次性賠償原則。 這條説什麼呢?就説第19條至第29條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具體賠償項目,對於這些人身損害賠償項目都要實行過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釋第2條當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則》第131條以及本解釋第2條的規定,實行過失相抵。凡是賠償權利人對於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具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都應當實行過失相抵,分擔損失。

5、選定受訴法院

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地的標準計算,因此受訴法院地的選擇與死亡賠償金的數額有密切聯繫。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法院管轄規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轄權的法院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當事人在起訴前可查閲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標準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為有利,在選擇受訴法院時同時需考慮訴訟的成本,如路途遠近、賠償標準的差異比例、在當地訴訟是否方便、地方性保護等因素予以綜合考慮。

6、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及分配

由於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該公民生命的喪失,同時也給死者親屬及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這種傷害不僅表現在物質上的極大損失,而且精神上的創傷及痛苦更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但是人死不能復生,一個人的生命是無論用多少金錢也換不來的。對死者親屬的精神傷害和物質損失又是客觀存在的。

我國法律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規定了死亡賠償金,還是考慮到上述因素,從實際出發,對死者親屬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以金錢補償的形式進行安慰。這不僅是一種撫慰,而且在道義上也是對肇事者不法行為的譴責。它反映了法律對生命權的保護得到了加強,也是對生命權予以重視的表現。同時,有的死者生前或以後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其死亡造成家庭經濟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觀存在的,給予一定的死亡補償費,也兼有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性質。 由於死亡賠償金兼有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的雙重性質,對於該款項的分配,應當依照立法上設立該款項的目的,並結合我國現實生活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領受人的範圍和分割原則。領受人應確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範圍之內,因為他們所受到的精神創傷及物質損失是最大的,同時由於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家庭的殘缺,對於生活、工作等方面影響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至於具體的分配比例,只能確定一個原則,由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按照實際情況靈活掌握,應以安定死者家屬的生活為主,精神補償為輔。死者的配偶及與死者死亡時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應當多得,與死者死亡時沒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即可。

7、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舉證

如果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其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8、交強險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的賠償限額為十二萬二,其中,兩千屬於財產損失賠償,一萬屬於醫療費用賠償,剩餘十一萬屬於死亡賠償金等。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是國家強制險,是車主必須購買的保險。

投了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在限額內予以賠償。

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於交強險的賠償範圍進行了明確規定,還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

交強險的費用一般在幾百元到千元左右,但是具體交多少要看你去年的出險情況,不一定就是減,是增是減要看上一年出險情況和交通違法行為情況,費率是浮動的。

上述全文便是對肇事 死亡 交強險怎麼賠償?此類問題的一個總結,大家在工作,生活的同時也要注意安全,不要強闖紅燈,按交通規則行使,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你周圍有人發生這樣的車禍,需要進行諮詢的,請聯繫本站的律師,他們很專業,能幫你解決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