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骨折多久談理賠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車禍骨折多久談理賠

車禍骨折多久談理賠

一般是在被撞人全部治療結束之後再進行賠償,現在車禍骨折的訴訟時間是在三年之內;如果在此期間撞人者不提出任何賠償行為,那麼可以在被撞者治療結束痊癒後對撞人者提出起訴。

一般當事人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身體受傷骨折,應該是按照事故的責任來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這裏就包括了因為受害人因車禍導致喪失全部或者部分的勞動能力的賠償金;受害人因為車禍而導致的身體殘疾不能自理而購買的器具;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家中被撫養的人不能繼續被撫養,以及因為康復時的護理;接下來繼續治療所造成的必要的受害人進行康復治療時所需要的費用、在醫院時獲得護工護理的費用;後期在醫院繼續治療的費用,這些費用都必須由撞人者也就是賠償義務人去賠償給受害者。

所以,車禍中的骨折患者的賠償項目一般都有:

1、在醫院治療時的費用、耽誤受害人工作的費用、在醫院被護工照顧的護理費用;受害人和必須陪伴在身邊的陪護人員由於去醫院治療或者轉移到其他醫院治療已經發生了的用在交通方面的費用。

2、在醫院住宿期間的費用、住院時吃飯的補助費用、必須有的補充病人營養的營養費用;受害人因車禍導致喪失全部或者部分的勞動能力而補償受害人的賠償金;受害人因為車禍而導致的身體殘疾不能自理而購買的器具。

3、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家中被扶養的人不能繼續被扶養,以及因為康復時的護理、接下來繼續治療所造成的必要的受害人進行康復治療時所需要的費用、在醫院時獲得護工護理的費用、後期在醫院繼續治療的費用等等。

如果雙方因為賠償問題而協商不成功的,可以找法院繼而要求解決賠償問題。如果受害人死亡,撞人者也就是賠償義務人除了需要賠償上面所説的費用外,還應該賠償死者家屬下葬安葬的費用;扶養人今後的扶養費用、受害人死亡的補償費用、受害人家屬辦理受害人喪葬事情的交通費用;住宿時的費用和耽誤工作的損失費用等其他的合理的需要賠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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