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至死亡賠償表包括什麼項目?
一、交通事故至死亡賠償表包括什麼項目?
因此這些賠償項目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張的賠償賠償費用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16、維護權利的損失律師費、調檔費等
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嗎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處理,不得私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的;
2、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4、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的;
7、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雖然以上未提到死亡不能私了,但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在賠償方面可以進行私了。由於已經造成傷亡,已經觸犯刑法,要受到刑法處罰。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也是會給當事人雙方的身體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時交通事故的責任方也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但是因為所有的駕駛員都是會為車輛購買車輛保險,一般情況那麼交強險也是會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並造成人傷事故後給受害人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