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江蘇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交通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每個省市的賠償標準都不統一。交通事故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佈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交通事故各項賠償金額時應查清事故發生地當年相關數據,以便於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肇事賠償不起怎麼辦?

1、在民事責任上,如果不能協商賠償的,對方會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在世界生效後,如果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會被法院強制執行,並會被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如果存在妨礙執行的,還會被法院予以拘留或罰款的民事制裁。

2、如果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無能力賠償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則構成交通肇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事故較輕,只承擔民事上的賠償責任,肇事司機不能支付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同時,肇事司機也會被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其高消費。若事故較重,還包含刑事責任,肇事司機拒不支付的,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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