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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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有哪些

現如今馬路殺手越來越多,交通事故出現的概率也越來越大,時常會有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存在,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時國家會根據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金,賠償金有一定的標準以及計算方法,下面為您介紹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相關事宜。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者近親屬因遭受精神損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5-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比照分配遺產的方式進行分割。但需要説明的是,如果對方(肇事方)是機動車,就先由對方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1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2000元)承擔賠償責任後(如果投保的話),餘下部分方按照責任進行分擔。如果沒有投保,就由對方先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餘下部分再按照責任分擔。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

1、因搶救、治療支出的費用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如果存在搶救和治療)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費用喪葬費

9、近親屬交通費

10、近親屬住宿費

11、近親屬誤工費

12、因死亡喪失的收入損失死亡賠償金

13、被撫養人生活費

14、近親屬的精神損失精神撫慰金

15、財產損失物質損失賠償金

16、維護權利的損失律師費、調檔費等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是根據不同情況有不同標準的,按照二十年的人均年收入來進行賠償,六十週歲和七十五週歲的有不同的標準,賠償的項目除了近親屬所花費的費用外還有精神撫慰金等,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就會出現很多的糾紛,在產生糾紛時建議聘請律師來為我們辦理以免我們考慮不周,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吉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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