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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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什麼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是當事人解決賠償問題的重要依據,根據受害人傷情的不同,賠償的項目和標準也不同。那麼,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什麼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什麼

賠償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除此之外,根據受害人殘疾或者死亡等,相應增加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項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詳細]

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根據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具體情況如下:

我國《民法通則》第 136 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第 137 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身傷害,當然要適用該一年的訴訟時效規定,但是實務中許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後過比較嚴重,被害人往往還在住院或者還在治療過程中,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如果按照事故發生時作為時效起算點,許多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將不能得到保護,或者雖然能得到保護但是增加了法院訴累……[詳細]

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處理程序

要求交通事故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要參考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書,然後根據受傷人員進行傷殘評定的結果確定,最後進行調解。

1、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是確定各方事故責任大小以及日後索賠的重要依據。

2、受傷人員進行傷殘評定。受害人在治療終結後應當及時到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傷殘級別的不同,賠償數目也有較大差異。鑑定報告應確定傷殘等級、誤工、護理、營養三期的期限,鑑定報告是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的重要依據……[詳細]

以上就是對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範圍的介紹,希望能對您解決糾紛有幫助。從交通事故發生的那一刻起,能否正確的運用法律將直接影響受害者最終獲得賠償的數額。因此,在事故發生後及時諮詢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顯得尤為重要。如有需要,你可以通過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來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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