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應訴交通事故理賠都有哪些相關要求?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怎麼應訴交通事故理賠都有哪些相關要求?

隨着我國道路上的車輛越來越多,我們的道路事故率也越來越多。一般我們在解決這類事件是通過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關的行政部門進行處理的,但有些人就是抱着僥倖的心理此次不對被害人進行賠償,這是我們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訴對方。相對應的怎麼應訴交通事故理賠都有哪些相關要求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進行講解。

一、交通事故被起訴了我該如何應訴

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的起訴書後,要做好應訴準備:

1、可針對起訴書,提交自已的答辯狀。

2、答辯要在限期內提交,(自收到起訴書之日起十五日)。

3、被告人不答辯,不影響法院照常審理案件。

4、有反訴因素的,可以在答辯中提出反訴。

5、如認為受訴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異議申請。

6、針對原告的起訴,準備自已的證據。以後按照法院的傳喚,參加庭審,在?法庭上出示自已的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交通事故應該什麼時候起訴

交通事故什麼時候起訴其實是關於交通事故訴訟時效的問題。權利人需於一定期間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否則就喪失請求權。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一)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二)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三)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如有反訴的條件可提出反訴的申請。這裏還對起訴的時限做了詳細的解釋,在合法的時限內我國對此例案件進行受理,如超過時限我國就不在受理此類案件了。這裏大家要特別注意,不要錯過了相應的時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