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爭議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能作證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一、有爭議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能作證據嗎

有爭議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能作證據嗎

可以的,《事故認定書》是證據,且因為其具有的權威性,證明力較高。如果對其有爭議,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來推翻他的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責任認定人根據現場查勘材料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對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做出的定性定量分析結論,與其它材料相比,應該説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權威性、客觀性,表現可信度高。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

民事訴訟證據有下列幾種: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

交通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會對事故當事人作詢問筆錄,取得當事人陳述證據;對現場目擊證人作調查筆錄,取得證人證言證據;對事故車輛予以扣留,取得物證證據;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攝像並調取監控視頻,取得視聽資料證據;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及車輛駕駛員酒精含量進行專業性檢驗或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鑑定,取得鑑定結論證據;對事故現場勘查、繪圖,製作現場堪驗筆錄證據。公安機關交警部門通過對上述證據進行綜合分析後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效力證據的基本屬性是合法性、客觀性、相關性。審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效力,仍需審查證據的基本屬性,即要審查執法主體和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所取得的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據是否反映客觀真實情況;證據所揭示的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成因與責任人及其事故車輛,與案件發生之事實是否具有相關性。那些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證據效力不加審查,持盲目肯定態度的行為是不正確的,因為民訴法規定的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的事實中並不包括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所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