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由誰做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由誰做出

大家都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當事人理賠或獲賠的主要依據,但是,你知道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工作一般都是由誰來做嗎?以及,在實踐中,交通事故責任一般都是怎樣認定的?下面,馬上隨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交通事故責任由誰認定、由誰做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後,交通事故中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而且在十天內作出認定結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規定,交通事故中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仍然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據瞭解,該法律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和形成原因,製作交通事故成因報告書,並送達當事人。

一些地方和法院提出,如果公安機關不再作責任認定,大量的交通事故糾紛只能由法院處理,法院難以承擔。由公安機關處理糾紛,有利於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羣眾和降低訴訟成本。據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將這一條修改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形成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二、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4、因一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5、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6、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綜上可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般都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相應也由他們負責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此外,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應當怎樣認定呢,請詳見上文。如果你們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來電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具體解答。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不可拒收性

搭乘順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殘,司機是否應賠償?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如何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