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責任認定書會過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5.48K

一、交通責任認定書會過期嗎?

交通責任認定書會過期嗎?

交通責任認定書不會過期,不過如果因為賠償產生民事糾紛的,要在3年內起訴。

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依據

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劃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之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在我國有統一的規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 任。我國《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基礎上,對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進行了 較為粗略的劃分。

具體內容如下: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3、受害人和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由雙方分擔損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一般會在交警介入處理事故後的十日之內就出具,此認定書是確定各方責任的依據,雖然説,司法機關是一定需要在限定期限內處理完交通事故的,但是責任認定書,並不會由於交通事故的完結就自動失效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