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摩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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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摩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人的生活離不開衣食住行,雖然行是排在最後一個,但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如今,各種交通工具的出現為我們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是正如古話所説的“每一樣事物都有兩面性”,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危險。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電摩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一、責任認定

1、標準問題。近年來,由於標準問題,很多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需要技術鑑定,大部分事故電動車因為技術標準超標,被鑑定為機動車。

2、關於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是處理本案的重要證據,不適用於適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4條規定,在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3、汽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的規定。這是《道路交通法》中的規定。出了交通事故,汽車方肯定是有責任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就算是行人或非機動車的全責,汽車方也要賠償對方不超過10%的損失。

二、賠償問題: 醫藥費1萬元之內都是由機動車方交強險承擔,超過1萬元再按責任分攤。舉例:你醫藥費12000元,首先去掉1萬元,那是機動車方必須承擔的,還有2000元按5:5分攤或者按4:6分攤。 至於誤工費/營養費/等基本也是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交強險內有“死亡傷殘”這一塊,不管你有沒有憑到傷殘,這些費用都是在11萬元之內,超過11萬再按責任劃分。所以國家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買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為的就是照顧弱勢羣體。

三、電摩的注意事項。

2004年10月22日,《北京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通過,肯定了電摩作為一種交通工具的存在,要求電摩登記領證。

以上就是電摩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及有關知識,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幫助和了解。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管是行人,非機動車輛還是機動車輛,都應該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寧讓對方現行,也不要急着前行。具體有關的一些知識可以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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