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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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期限是多久?

在當今社會中,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逐漸變多,而且發生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我們身上,有些法律規定的內容是必須要了解的,那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期限是多久?接下來,由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請大家往下閲讀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期限如下: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於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5.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期限的相關介紹,通過閲讀可以瞭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情況的不同,用相對應的期限制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情況確定期限。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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