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道路上醉駕處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不在道路上醉駕處罰嗎?

一、不在道路上醉駕處罰嗎?

醉酒駕駛車輛,沒有上路的,不會有處罰。但請注意這裏的“路”是指供公眾通行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共通行的場所。校園、廠礦、鄉村、單位裏只要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都應認定為“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共通行的場所。校園、廠礦、鄉村、單位裏只要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都應認定為“道路”。

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駕駛機動車的,屬於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刑事犯罪,根據檢測到得酒精濃度確定最終的刑罰,可判處拘役六個月以內的刑罰,並處罰金。

二、處理醉駕的指導意見

1、嚴格血樣提取條件,交通民警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當事人對呼氣酒精測試結果有異議,或者拒絕配合呼氣酒精測試等以及涉嫌飲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提取血樣檢驗血液酒精含量。

2、要及時固定犯罪證據,對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嫌疑人的經過、呼氣酒精測試和提取血樣過程應當及時製作現場調查記錄;有條件的,還應當通過拍照或者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有見證人的,應當及時收集證人證言。

3、要從嚴掌握立案標準。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脱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為依據立案偵查。

4、要做好辦案銜接,在案件偵查終結後,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前,依法吊銷犯罪嫌疑人的機動車駕駛證

5、加強執法辦案管理,進一步明確辦案要求,細化呼氣酒精測試、血樣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強制措施適用、物品扣押等重點環節的辦案標準和辦案流程。提高辦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網上辦案,加強網上監控和考核,杜絕“人情案”、“關係案”。

6、要完善查處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檢查酒後駕駛機動車時,要保證民警人身安全,明確民警檢查動作和查處規程,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民警受傷害案件。

我國關於道路交通的安全法律法規一直非常嚴格,針對交通犯罪行為是嚴厲懲罰的,目的就是為了大家養成一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的好習慣。針對醉酒和酒駕一直我們嚴打嚴懲的一塊。任何一起交通事故對一個家庭乃至社會的影響都是巨大的,甚至能危害到社會的公共安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