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證明不是酒駕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如何證明酒駕?

怎樣證明不是酒駕

原則上,血液酒精含量測試和評估意見是確定犯罪者是否處於醉酒狀態的關鍵依據,不可能在駕駛過程中及時檢測血液酒精含量,並且根據其他間接證據,可以確定駕駛員在駕駛時處於醉酒狀態,並且可以認為他的行為構成了危險駕駛罪。

呼出的酒精含量達到《意見》第一條規定的兩高一高的醉酒標準的,可以將呼出的酒精含量檢測結果作為提取血樣前判定該人是否醉酒的依據;依法對公安機關進行檢查時,可以在為避免法律調查,受檢者在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前或採集血樣前再次飲酒,經檢測血液酒精含量達到“血液酒精含量”標準。《關於兩所高中和一所高中的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應認定為醉酒。

在路上駕駛汽車並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 100毫升或更多會犯危險駕駛罪嗎?

原則上,只要犯罪者年滿16歲並且沒有精神病就是這樣。

然而,根據“刑法”第13條的規定,如果情節相當輕微,則不視為犯罪。在實踐中,應當不加區別地避免犯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刑法修正案(八)醉酒駕駛犯罪案件調查緊急通知”)。例如,為在道路上駕駛醉酒汽車時移動停車位,以較短的距離、較慢的速度行駛,不造成嚴重後果,不得將其視為犯罪。

一般來説,如果犯罪人除了悔改和不加重的情節外,還同時具備下列情節,則犯罪人可以認為情節相當輕微:

(1)未發生交通事故或僅造成輕微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並且賠償已達成諒解;

(2)血液酒精含量小於100 mg/100 ml;

(3)酒後駕駛的時間和距離很短,根據一般人的經驗,幾乎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