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酒精含量多少是醉駕
一、一般酒精含量多少是醉駕
車輛駕駛員血液內的酒精含量超過80mg/100ml就算醉酒駕車。我國目前鑑定醉駕的標準是血液內酒精含量超80mg/100ml,經抽血檢測,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毫克即為醉酒駕車,這相於飲用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極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
目前交警認定酒駕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式,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呼吸含酒精份,即可以將駕駛人送往醫院進行抽血測試,被查到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進行配合。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説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二、從哪些方面判斷醉駕的犯罪情節?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説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可以從行為人在以下三個階段的表現來判斷:
1、實施醉駕行為前的表現。如是否曾因酒後駕駛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是否有多次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是否不顧他人勸阻堅持醉駕;是否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號牌,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而使用的,等等。
2、被查獲時的表現,是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執行檢查,還是實施了當場飲酒、鎖車門不下車、抵制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或者抗拒抽血檢驗等不配合檢查,甚至衝卡逃避檢查、暴力抗拒檢查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的,是否積極救援傷者,主動打電話報警,或者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等等。
3、歸案後的認罪悔罪態度。如是否如實供述罪行,當庭表示認罪;是否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綜上所述,交警對車主進行酒精含量檢測,如果數值大於80,可以初步判定為酒駕。由於酒駕性質嚴重,需要驗血進一步確診。酒駕的,當場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駕駛。此外,他將被判刑並在看守所服刑一到六個月。犯罪嫌疑人身體狀況不佳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