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醉駕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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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醉駕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在深圳醉駕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標準是什麼?

醉駕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標準是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醉駕的處罰標準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各地方政府的司法機關具體得根據醉駕的情節來裁定量刑標準,就像是駕駛員醉酒駕車送病人去醫院的話,這屬於可以被從輕處罰的情節,但駕駛員也得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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