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定責原則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6.53K

醉駕發生交通事故定責原則是什麼?

一、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所負的行政責任分兩種,一是酒後駕車要扣證並罰款;二是醉酒駕車不僅要扣證罰款,約束至酒醒後還要處以行政拘留。飲酒後營運機動車的,相應的責任就更重,對於一年內醉酒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則要吊銷駕駛證,而且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酒後駕車肇事的民事責任

酒駕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酒駕作了禁止性的規定,當發生了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門在做出責任認定時,是否飲酒駕駛也是衡量事故責任的重要指標。酒後駕車發生事故後,民事賠償部分的主要處理依據是《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該法第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損人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造成受害人傷殘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賠償傷殘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事故的,應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關於精神損失費的計算,侵權人的過錯是一個重要參考,當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顯然要比非酒後駕駛所導致的事故要重。

在近幾年中,有越來越多的公民都會購置自己的車輛,那麼所有的駕駛員也都會通過系統的培訓和考試,如果違反了法律法規,出現了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不僅會危害到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時自己也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在這裏也是建議駕駛員朋友,一定要做到遵紀守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