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醉駕處罰制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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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醉駕處罰制度是什麼

其實現在每次有醉駕這種現象發生,所以每次才能夠引起大家的高度關注,無疑也就是因為醉駕入刑以後本身醉駕的人員已經大幅度的減少,只是有少部分的司機頂風作案。就比如説江蘇省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醉駕的最新案件,下面我們要了解的內容就是,江蘇省醉駕最新處罰制度是什麼?

一、江蘇省醉駕最新處罰制度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的危害有哪些?

(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三)視覺模糊。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四)心態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而引發交通事故。

(五)易疲勞。

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説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

三、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由此得知,江蘇省醉駕最新處罰制度中明確規定,江蘇省範圍內的交警如果發現司機涉嫌醉駕,在取得相關證據後,江蘇省當地的法院一般會判出醉駕司機1到6個月的拘役,將司機約束至酒清醒,並且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他從重處罰的行為包括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證要被終身吊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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