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醉駕拘役緩刑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7W

2021醉駕拘役緩刑條件是什麼

每年死於交通事故的人都佔了大多數,其中由於醉駕引發的更是數不勝數。我國對於醉駕一向是嚴懲不貸的,然而即便是這樣,酒後駕駛還是屢禁不止。醉駕的處罰可以説是很嚴厲的,那麼2018醉駕拘役緩刑條件是怎麼樣的呢?到底該怎麼判呢?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擬將一律吊銷駕照,並在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

相關法律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累犯不適用緩刑。

《刑法》第五節 緩刑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四條【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根據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醉駕也是可以有判緩刑的存在的,根據醉駕拘役緩刑條件來看,醉駕是否能夠判處緩刑主要由兩方面決定,一是醉駕者的酒精含量;二是是否造成交通事故,嚴格意義上來講,只要沒有事故的發生,且酒精濃度不高,都是可以有機會判處緩刑的。但是,目前我國各地對於醉駕的打擊嚴厲程度空前高,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我們還是應該遵守交通規則,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