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開庭自我陳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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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開庭自我陳述書怎麼寫?

一、醉駕開庭自我陳述書怎麼寫?

法律意識淡薄,一時糊塗走上了犯罪道路,現在萬分後悔。本人自願認罪,接受法律的懲罰,懇請法院給我寬大處理,給予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本人保證認真接受教育、改造,不再做危害社會的事,爭取早日迴歸社會,做一個遵紀守法,對社會有用的人。

二、醉酒駕車判刑多長時間?

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最高量刑是6個月拘役。但是,醉酒駕車又釀成了其他的危害後果,侵害了不特定羣體的利益,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三、醉酒駕駛相關處罰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已經把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處罰情況分得非常清楚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至80毫克為飲酒駕駛。80毫克以上為醉酒駕駛。這是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標準。醉駕在刑事責任的量刑上,也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分別判處一至六個月的拘役。

《刑法修正案(八)》已經將“醉駕入刑”的“危險駕駛罪”描述得十分詳細,不管當事人的行為是否造成了社會後果,“處拘役,並處罰金”是對醉酒駕駛的最低刑罰,這是由“危險駕駛罪”的性質所決定的。因為“危險駕駛罪”不是結果犯而是行為犯和危險犯,所以不能以撞死撞傷幾個人、給社會和他人帶來多少財產損失來定罪量刑,而應當以醉酒駕駛本身的行為來定罪量刑。

醉酒駕駛開庭注意事項就是這些,不瞭解醉酒駕駛案件開庭審理的知識,應該要找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打點,教導自己在法庭中的應對。要是在醉酒駕駛官司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在線諮詢委託贏了網專業律師來幫助你,他們是專業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並不是為了讓其辯解自己的罪行,而是為了讓其能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爭取得到寬大處理。此項規定的設置,有利於該駕駛員之後不再醉駕。醉駕如果導致嚴重社會危害的發生,駕駛員是會弔銷執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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