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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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嗎?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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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第一百一十四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就是醉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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