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涉嫌醉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酒後開機動車涉嫌醉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涉嫌醉駕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既往駕駛記錄良好,沒有違章記錄的;
(2)駕駛行為發生在鄉村道路、公共停車場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較小的路段、時段的;
(3)駕駛距離較短,如駕駛車輛剛起步的、在公共停車場停車的;
(4)發現自己不能安全駕駛後,及時停止駕駛行為的;
(5)積極賠償損失的。
醉駕入刑應該是人盡皆知的法律常識,然而到現在為止,仍然有少部分人明知醉駕違法,卻仍然以身試法,醉酒駕車對他人本人甚至及子女都非常不負責任,因為醉駕會被判刑,這樣就意味着個人有犯罪記錄,有犯罪記錄,對子女將來的工作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