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一年沒吊銷駕駛證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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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一年沒吊銷駕駛證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一、醉駕一年沒吊銷駕駛證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醉駕一年沒吊銷駕駛證是不可以繼續使用的。駕駛證吊銷不一定是交警收回駕駛人的駕駛證,可能是交管部門發佈駕駛人駕駛證作廢的通告。所以即便駕駛證在駕駛人手裏也無效的,駕駛機動車一律按照無證駕駛處罰,一旦發現按照二次違章及逆行從重處理。

二、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註銷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註銷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7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酒後駕駛中的醉駕以及酒駕被查到都是立刻吊銷駕照的,機動車在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運營類機動車十年內不得重新考取並且考取後不能再次駕駛該類型的車輛。如果發現沒有立即註銷需要及時到交警大隊進行處理,而繼續使用既不受法律保護也不受法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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