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假離婚把房產過户給孫女還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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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爺爺奶奶假離婚把房產過户給孫女還能要回來嗎?

爺爺奶奶假離婚把房產過户給孫女還能要回來嗎?

除非孫女不要了,那就可以要回來

房產過户是一種財產所有權轉移的行為,是契約(合同)行為的一種。過户完成説明契約行為已經生效。所有權的轉移已經具備法律效力。這是一種不可反悔的民事行為。無特殊情況(經濟合同法第7條規定的無效合同的四種情況)是能要回來的。如果想要回來就得與對方協商,重新履行契約行為,重新進行財產的所有權轉移。但要規定繳納税金的。

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是很大的,因為假離婚的實質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在此過程中當事人很可能通過製作各種虛假協議或者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虛假申報,不僅損害債權人、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國家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不應有的傷害。一旦被查處,輕則賠償損失,重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實沒有所謂的假離婚,法律上是真離婚,在夫妻雙方看來是“假離婚”,但從法律上看,在夫妻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後,原夫妻雙方不再是一個家庭,而是變為兩個獨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應享受房產新政關於購買首套房屋的優惠政策,從而達到了規避政策的目的。

二、買房辦假離婚有什麼不好影響?

1、很多實際案例中,有不少“假離婚”弄假成真,最終沒有複合,如果假戲真做,那麼無房產一方將很難得到補償,其應有的財產份額將很可能損失。而且即使雙方在離婚時簽訂補充協議,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約定,但該約定不具有對抗效力,其權益也很難得到充分保障。

2、“假離婚”現象的存在與蔓延,滋生於當前社會誠信水平不高、社會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大背景之下,同時又反過來對構建和諧社會構成威脅,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3、離婚,對那些感情確已破裂,難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是一種解脱。但人們在思想意識形態上的變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賦予的離婚自由的權利,來規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義務,搞“假離婚”以達到非法目的現象,已屢見不鮮形成不好的社會風氣。

三、房產過户流程:

1、送件→評估(12個工作日)

到房管機關辦理房屋產權過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2)房地產買賣契約一份及複印件一份;

(3)房地產買賣申請審批表一份;

(4)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賣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複印件一份;

(6)買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複印件二份。

如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供委託代理公證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2、申請減免税(21個工作日)

經房管機關評定房屋價格後,到地税局申請減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減免税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房產證複印件二份;

(3)房地產買賣契約複印件二份;

(4)評估表複印件二份;

(5)原買賣發票(或合同)複印件二份;

(6)買賣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各二份。

3、領證(12個工作日)

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税費的發票;

(2)個人購房需持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單位購房需持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3)收件清單。

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託或公證書。

地税局開出完税證明後送房管局,12個工作日後即可到房管局發證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通過上面的介紹完整的房產過户需要一個半月左右。雖然過户時間可能相對比較長,但手續準備起來其實並不複雜。只要按照流程一步一步地操作,輕鬆搞定房產過户。

假離婚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孫女在得到了爺爺奶奶的房產之後,爺爺奶奶又想要要回房產,孫女不同意的情況下,爺爺奶奶也沒有辦法了。這種做法有一些無知,甚至是愚蠢,當初之所以這樣做,無非也就是避免一部分的税費或者是為了逃避國家的相關政策,但到最後的結果有可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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